深圳政府发文: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
7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指出,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
一是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且具有支付业务合法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推动银行与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二是推动内地与香港两地移动支付场景互联互通,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提高跨境移动支付的服务质效。
三是指导前海合作区内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
四是在前海合作区稳步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适时拓宽试点银行范围,优化试点业务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
五是拓展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功能及试点银行范围,研究支持在前海合作区内工作、生活的港籍人士开立非居民个人自由贸易账户(FTF账户),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开立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U账户)。统筹推动基于FT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