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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汇丰被外汇局处罚 花旗关闭中国大陆个人银行业务 Paytm股价下跌75%

中国与阿联酋金融合作持续深化

阿联酋中央银行近日宣布,已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多家机构完成了一项大规模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交易试点。阿联酋中央银行表示,这个名为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项目证明,使用央行资金进行跨境货币结算更快、更经济、更安全,将对区域和国际贸易以及参与实体产生积极影响。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采用区块链技术,在分布式网络中实现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结算、回收等。相比目前通行的代理行模式,该项目能大幅提升交易效率,将原本3至5天的跨境交易时间缩短到2至10秒,并有望帮助银行节省近一半成本。“这是一个开创性的探索。”参与项目测试的中国银行迪拜分行行长潘鑫源表示。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也是阿联酋与中国在金融领域合作不断深化的体现。

工行中东区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3000亿元

12月7日至10日,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利雅得召开。中阿峰会召开期间,工商银行称,今年以来,工行中东区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清算量超过1万亿元。

农业银行义乌分行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

12月12日,在农业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支行营业大厅,义乌市凯普工艺品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金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开户回执,这标志着农业银行义乌分行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成功落地。

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农业银行义乌分行在试点期内为单位及个人开立的人民币、外币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以及根据存款人意愿,按照本外币账户规则办理变更业务的试点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服务过程中,存款人可以体验在农业银行义乌分行使用一个账户展示本外币资金的优质服务,使用一个账户即可满足多币种结算需求。该试点工作是金融系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海南自贸港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业务落地

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授权并指导辖内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办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业务,授权生效后首日便完成5笔业务、金额合计约35万美元,实现了业务首发。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落地上海市首笔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备案

近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落地上海市首笔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备案。据悉,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展与支付机构合作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超过7年,积累了对于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真实性、合法性的能力,以及适应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能力。

该行为境内支付机构开发了成熟的跨境支付系统API接口,可满足资金自动入账、入账通知、还原申报信息系统接收、订单信息系统上传、支付指令自动发报等功能,匹配支付机构小额、高频、时效性要求高的特点。2020至2022年三年期间,该行累计为境内外支付机构办理结售汇总额超100亿美元,结算量累计超800亿美元。

违规办理售付汇业务等,渣打银行被外汇局罚没871.5万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具了一张罚单,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行为;未按规定办理售付汇业务行为;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对渣打银行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29万元人民币,处罚款342.5万元人民币,总计871.5万。同时,对其中两项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吴某某(时任行长)给予警告,处罚款12万元人民币。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等,汇丰银行被外汇局罚844.65万元

近日,外汇局网站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

  • 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行为;
  • 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
  • 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

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5万元,罚款844.65万元。同时,对时任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区域总经理王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副行长陈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

斯里兰卡所有二维码商户受理银联产品

2022年12月15日,银联国际宣布,与斯里兰卡国家支付网络LankaPay达成合作,实现银联与当地二维码网络互联互通。到访旅客用云闪付APP、境内支持“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的钱包,以及境外支持银联标准的钱包,都将可在斯里兰卡所有30多万家二维码商户扫码支付。这也是LankaPay首次与国际卡品牌开展创新移动支付合作。

目前,斯里兰卡近90%的商户受理银联卡,本地累计发行超6.4万张银联卡。近年来,在LankaPay推动下,二维码支付在当地发展迅速,已成为当地商户和居民青睐的支付方式。目前,超30万商户支持基于本地LankaQR标准的二维码支付。银联国际依托移动支付领域的技术、标准、服务优势,提出二维码网络互联互通合作解决方案。该方案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通过银联与LankaPay技术改造即可实施,商户无需另外换码,以现有的本地二维码就能为到访国际旅客提供服务。未来LankaPay旗下新增二维码商户也将默认支持银联移动支付。

渤海银行跨境支付产品“渤银全球速汇1.0”实现业务落地

12月8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新跨境支付产品“渤银全球速汇1.0”成功实现业务落地。借力SWIFT全球支付创新技术,“渤银全球速汇1.0”实现了汇款速度快、中间行扣费透明、汇款信息全程跟踪等多项增值服务,标志着渤海银行正式开启跨境支付服务新篇章。

平安付与跨境好运达成合作

近日,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国内跨境物流头部服务平台“跨境好运”达成合作,双方通过提供更安全、高效、优惠的一站式跨境支付服务及专业快捷的物流服务,有效解决跨境商家收款结算的复杂性和物流运作不稳定性的问题,为疫情下的跨境商家抓住“一带一路”商机、数字贸易风口,成功出海,提升长期竞争力。

花旗宣布逐步关闭中国大陆个人银行业务,含银行卡

12月15日,花旗宣布将逐步关闭中国大陆的个人银行业务。2021年4月花旗已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对个人银行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和转型,在亚洲、欧洲、中东和非洲,后又宣布在墨西哥,共计14个市场退出个人银行业务,包括中国大陆市场。

花旗中国大陆个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存款、个人保险、个人房贷、个人投资、个人贷款和个人银行卡。花旗将着手开始相关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将与各相关方包括监管保持沟通协调,力求将对客户的影响降至最低。此次业务调整涉及员工约1200名。花旗也将为那些有意愿寻求内部其他工作机会的员工探索本地或其全球网络中的工作机会。

香港金融发展局发布跨境金融数据重磅报告

12月10日,香港金融发展局发表了题为《连接数据:将香港打造为跨境金融数据枢纽》的研究报告,并提出六大政策建议,旨在促进大湾区数据的跨境流动,整合及连接金融服务行业,期望将香港发展成为区域金融数据枢纽。

金发局指出,随着大湾区的金融服务行业日益一体化,数据连接已成为迫切的业务需要。香港作为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强大的基础设施及创新能力,具备作为大湾区金融数据枢纽的条件,可促进区内(日后区外)数据的畅通流动。

美联储计划推出为即时支付建立的银行间结算服务FedNow

近期,美联储在为即时支付建立新的银行间结算服务,即FedNow服务,计划于2023年推出。这些即时支付服务将使商业银行能够实现全年每天全天候向家庭和企业提供支付服务,收款人可以立即获得已转移的资金。这些即时支付服务的增长也可以减少与某些类型支付有关的成本和费用。

越南推进农村、偏远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

12月13日下午,越南政府门户网站举行推进农村、偏远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座谈会。越南国家银行支付司司长范英俊表示,目前有许多不同的支付方式和新的支付服务。农村偏远海岛地区非现金支付活动已得到关注并取得一定成效。

截至2022年9月末,移动货币账户有234万户,其中农村和海岛地区有162万户,占比69.23%。目前,越南全国获批试点提供移动货币服务有3家单位,并已设立办事处8.22万多个。目前,接受移动货币支付的单位超过1.45个,并成为促进非现金支付发展的优势。大约有1500万笔移动货币交易,总价值接近9500亿越盾。

哈萨克斯坦非现金交易在5年内增长37倍

12月13日,2022年,哈萨克斯坦接受非现金支付的商业实体数量增长2.1倍,达到了50.85万家。

哈萨克斯坦央行行长哈利姆詹·皮尔玛托夫日前表示,通过实施的系统性政府措施和金融服务的积极数字化,非现金交易在近5年内增加了37倍。接受非现金支付的商业实体也越来越多。截至2022年,接受非现金支付的商业实体数量增长了2.1倍以上,达到了50.85万家。据其介绍,为降低跨行手续费,央行与国际支付系统达成了协议,将至2025年逐步降低跨行手续费2倍。

印度数字支付公司Paytm上市一年股价下跌75%

12月13日,印度数字支付初创公司Paytm召开董事会议,讨论股票回购事宜。去年11月,Paytm在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虽然创下了印度最大规模的IPO(首次公开招股),但上市首日也惨遭最大跌幅(27%)。上市至今,Paytm股价已下跌75%,创下过去10年来的上市首年最大跌幅。上周五,Paytm宣布计划回购股票。随后,公司股价应声大涨7.2%。12月12日,Paytm股价下跌1.1%,报于每股538.75卢比。

违法所得仅4807元,广西北部湾银行被外汇局罚113万

12月16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网站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807.22元,并处以113万元罚款。

提供跨境交付服务受监管,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办法出台

12月14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六章,共四十六条,明确了六类金融基础设施准入与监督管理的细化安排,包括总则、设立和准入、运营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其中,也包含跨境相关规定。

《办法》十三条显示,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境外金融基础设施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跨境交付服务的,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准入。

为境内居民或机构提供跨境交付服务的境外金融基础设施及其运营机构,应开展金融基础设施服务3年以上,受到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应政府机构的具有可比性且全面的监管与规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或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按照监管对等原则,上述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应就业务开展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向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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